在没有做律师之前,我总是无法正确地理解自由的真正含义。直到我成了一名执业律师,并且一次又一次地进出那戒备森严的看守所,之后才知道自由是何等的宝贵。
从被关在里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渴望自由的眼神中,我知道,他们对高墙外的天空充满憧憬,他们对自由是何等的期盼。只可惜,法律剥夺了他们的人身自由。他们因为涉嫌犯罪被关在了被称为“看守所”的地方。
每当我办完一系列的手续,从空气都令人窒息的看守所里出来时,我总是暗自庆幸:自己幸好是律师,而不是被关在里面的人。外面的灰尘、外面的滚滚车流、外面的原本让人心烦的热闹和喧哗,都让人觉得是自由的、可以流动的!
所谓自由,就是做法律所允许的事情。如果谁敢不遵守法律,那么等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自由是何等的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