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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投资拒绝还债 逃避执行被判徒刑

发布者:党鹏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554人看过

浙江省宁波市一船厂老板林某投资3000万元开设公司,却拒绝偿还50万元债务。日前,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08年7月至2009年1月,林某与他人合伙在宁波蓝天造船厂造船期间,多次向宁波融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高公司)购买各种规格型号的角钢与球扁钢,价值总计69万元。由于资金紧张,当时林某仅向融高公司出具了一张欠条,并未付款。

融高公司多次向林某催讨债务未果后,于2009年11月向临海法院提起诉讼。后临海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林某支付融高公司钢材款69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林某依然拒不履行,融高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分别于2010年7月、2012年5月两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付款,但林某在支付了18万元后再次违反协议,逃避执行。

法院经过调查得知,林某早在2011年8月就以自己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其个人投资额达3000万元。

鉴于林某已偿还了所有债务,临海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周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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