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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特殊情况的工资怎么发?

发布者:汤丽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1474人看过

1月31日至2月9日如何发放








2020 年 1 月 31 日以及 2 月2 日是国家规定的延长假期期间,属于特殊假期,在这两日内上班的应当支付 200%的日工资,不上班的不支付工资;2月3日至2月9日很多地区规定除特定行业外不得复工,广东省人社部规定未复工期间企业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可以复工的企业在休息日(即2月8日-9日)工作的,应当支付200%的工资。








被隔离者是否发放工资









对患者、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等被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的,企业应当视同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治疗的患者,支付病假工资。













不能及时返粤复工的如何处理









对于不能及时返粤复工的员工,如从湖北的返粤职工,企业应当优先安排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超过部分按公司规章制度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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