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全记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定继承在我国法律中的一般规定

发布者:魏全记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548人看过

 顾名思义,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被继承遗产,并依法取得遗产的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对于继承的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对于各种可能出现的特别情形也有规定。那么我就简单说一下法定继承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一般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通过遗嘱处理财产的前提下产生的一种遗产分配制度,而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意愿处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可能不一致,法定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可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各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婚生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及养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代位继承人、胎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去世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继承人继承遗产。

3.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可以有人多分或少分。

2)例外情形: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法定继承矛盾的法律救济: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权利是通过法律规定获取的,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干涉侵占。遗产被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侵占,所有法定继承人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起诉。遗产被法定继承人部分人侵占,其他继承人可以起诉主张返还遗产或要求遗产分割,保护自己权益可以提起法定继承纠纷之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