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分割方法等同于一方婚前自行支付首付款的分割。
3.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房屋落在另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的约定。
4.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房屋落在双方子女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如果约定了各自份额,按照按份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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