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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作者:贾燕律师时间:2018年03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5次举报

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双方有约定,则不论多少按照约定来。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法院一般从三方面考虑:

   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经济水平。

   父母双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支付。养两个孩子的,比例适当可以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特殊情况下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比如支付方收入明显减少,经过努力还是不行;或者长期患病无经济来源;或者违法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而失去经济能力。

   如果孩子因病,上大学等实际需要增加,父母又有能力,子女可以向父母超出原来协议或者判决约定的数额。

   以上因素在衡量时,不单单听取个人意见,还是要结合当地经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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