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劳动报酬可以直接申请支付令吗?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按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是,作为一个劳动者,往往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官司而放弃自己的权利。申请支付令就是一种花费时间较短的维权途径。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有什么优点?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如何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申请
若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书必须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还有证据。
2、法院受理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3、受理后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用人单位(债务人):《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支付令发出后,用人单位要么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要么书面提出异议。
劳动者(债权人):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用人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企业账号,直接从单位账号上划拨钱给劳动者。
由于发出支付令前,法院没有对事实进行全面的审查,也没有要求作为被申请人的答辩,为了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进行抗辩。因此,对于法院发出的支付令,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就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劳动者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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