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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受损,找楼上还是找物业?

作者:贾燕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6次举报

楼上漏水,楼下受损,找楼上还是找物业?

最近,孙先生很烦恼,楼上漏水把自己家泡了。当时装修时孙先生投入几十万元,现在房子被泡得一塌糊涂,蒙受了不小的损失。因为七楼是毛坯房,一直没人居住,所以孙先生找到物业帮忙联系房主。最终,孙先生联系到了七楼房主张先生。楼上邻居的态度倒是很客气,称因为历史原因,物业不让他装修入住,现在漏水了,物业应该承担责任。这下孙先生蒙了,到底谁负责啊?

据张先生讲,该房屋已缴纳房款、取得了房产证,但据说当年因工作人员携款潜逃,开发商没有收到房款,所以以此为由不让他装修入住。现在水电都断了,门锁也被换过,为此他跟物业等部门沟通多次,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张先生说,给楼下造成损失他愿意承担责任,但希望让自己无法入住的责任主体也能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说法房子有产权 和我们无关 负责该小区管理的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现在这房子是不是有纠纷我们也不清楚,但这套房子不归物业管理,我们已协助业主找到了房主,他们之间怎么商量,和我们没有关系。”

律师观点

就这次漏水的责任问题,贾燕律师表示,如果漏水点在七楼房屋室内,损失应由七楼业主承担;如果漏水点在管道井等公共区域,损失则由物业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如果七楼房屋确实有产权,且业主进行了正常管理,六楼的损失应由七楼业主张先生承担。

就七楼业主希望物业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贾律师表示,如果七楼业主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就应当承担不动产相邻权纠纷的法律责任;若开发商或物业阻止房屋交付,七楼业主可凭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法院主张排除妨碍的民事诉讼,并要求妨碍其交付房屋的主体承担六楼的损失。如果七楼业主介绍的情况属实,在此前提下,七楼虽登记在业主名下,但由于该业主并未实际入住占有该房屋,且该房屋是被物业公司因某种原因停水停电的,实际上是由物业公司管控中。如果因物业疏于管理造成七楼漏水,导致六楼财产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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