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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交房产税,教你6招合法规避(上)

作者:贾燕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5次举报

不想交房产税,教你6招合法规避(上)

方法一:先购房再结婚

王小姐为上海人,因结婚需要想与其男友李先生购买一套婚房,她与男友名下皆无任何房产。当前房产税出台,王小姐得知该套婚房购买后,她若想再购买一套房则需要缴纳房产税了,现在她也不确定该不该出手买房。

律师提醒,若尚未购买房产的男女朋友正准备购房结婚,且婚后有计划再行购买房屋的,则双方可以单独购买一套房屋后再行结婚,如此该家庭即可拥有两套房屋而无须支付任何房产税。

方法二: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高女士一家三口现在居住的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考虑到小孩渐渐长大,想再行购买一套房屋,她得知人均住房面积若小于60平方米则可以免征房产税,但具体如何计算高女士却不甚清楚。

根据房产税暂行办法规定,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可免予征收房产税。

律师提醒,该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与之前购买的住房面积的总和。同时,该家庭中若有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且该子女无住房的,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因此以高女士为例,她们家当前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按照规定她可以合并购买的面积为3*60=180平方米,故其可以再行购买一套13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而无须征税。

因此,律师提醒,像高女士这种情况,在购房时要特别关注房屋面积的细节,千万不要超过130平方米,不要只看户型结构,往往忽视几平方米的差距就可能带来长期征收房产税的负担。

此外,律师还建议,子女已成年的家庭欲再行买房的,最好在其子女购买独立使用的房屋之前进行买房,如此可拥有更大住房面积而避免缴纳多余的房产税。

方法三:去除已有房屋份额

林小姐为上海人,其名下拥有二套房屋,其中一套为挂在父母所住房屋产权证上,另一套则是结婚后与丈夫所买的房屋。现在小孩已经五岁了,林小姐想卖掉现在住的房屋换套大一点的以改善居住条件,却得知若要新购房屋则须征收房产税,林小姐急的如热锅上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律师指出,对于本市居民而言,房产税的征收重点为新购第二套。同时房产税暂行办法亦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其原有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暂行办法征收的房产税,可予全部退还。

由此可知,若本案中林小姐将其在父母产证上的份额予以去除(即去名字),则其在新房购买后一年内出售原有的用房即可享受上述免征政策,退还已交的房产税。

通常来说,去名字可采用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进行操作。律师提醒,赠与和买卖方式都需缴纳相应税费,且税费比例也各有不同。

一般而言,若房屋未满5年,则律师建议,赠与方式对购房者更为有利,所需税费远远低于买卖(赠与为5%,而买卖比例却高达9.65%10.65%);若房屋已满5年且为普通型住房,则买卖的方式更优于赠与,因为当前政策规定,普通住房已满五年无须缴纳5.65%的营业税。

因此,具体实践操作中购房者可根据房屋产证取得时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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