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不知道两点,婚前的房子会被分走!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房子分割变成更为复杂了。
以前,婚前的房子,结婚后也是你的;但现在,婚前的房子,结婚后未必是你的!
以前,婚后的房子,是夫妻俩的;但现在,婚后的房子,也未必是夫妻的!
对于同一个问题,最高法民一庭跟基层法院还经常打架!
今天就拿一个例子来说说,给大家省点咨询费。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段话翻译成人话就是:
如果在婚前用自己名义买了套按揭房,首付是自己的钱或父母的钱,即使婚后拿到房产证,这套房子也是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俩共同还贷10万,这1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升值50%,这10万也对应涨了5万。所以,离婚的时候,虽然房子是个人的,但这15万是夫妻共同的,要拿出来分割。
有人往往不明白,我是用我自己的存款还贷的,不关我配偶事啊?TA为何要分?
你婚后的工资收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你用工资是还贷,也算俩人还贷啊!
如果不想婚后还贷也被分走,有没有办法啊?
有是有,但有点不厚道啊!
其实,你如果够聪明的话,看上面的讲解,你就应该想到了——用个人财产去还贷。
那怎样才能做到呢?
一、用婚前存款去还贷。
如果你婚前有一笔存款,存在一张卡里,没有跟婚后的存款混同。那么,你用这张卡的钱去换房贷,将来肯定能证明到这些钱是婚前的。
二、父母帮忙还贷。
如果父母直接将存款转账到还贷账户里,那这套房子就不是用夫妻共同存款还贷的了。
当然,如果较真起来,这笔钱究竟是赠予给你个人的,还是赠予给你们夫妻的,也是有争议。
为了避免这个争议,可以去公证处做公证赠予,明确将一笔存款是赠予给你个人,跟你配偶无关。
做公证的目的主要在于证明赠予协议的形成时间和真实性,避免日后对方说这是事后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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