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律师主持召开“执业律师商务礼仪及社交应酬艺术”讲座
现代社会生活中,并不是只有专职公关人员才需要公关社交素质。律师作为从事社会活动的人士,尤其需要有处理各种社会交往关系的能力。但礼仪似乎是被大多数律师忽视了的最基本的职业素质。 为了塑造深圳律师良好的职业风范, 2007年7月13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邀请香港翰琳国际商务礼仪学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琳女士为我市律师作了一场题为“执业律师商务礼仪及社交应酬艺术”讲座,讲座由刘芳律师主持。
刘芳律师主持召开“执业律师商务礼仪及社交应酬艺术”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