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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租,谁先住

作者:宋辉团队时间:2023年05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8次举报

一房数租,谁先住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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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辉,2000年执业;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九三学社亳州市委会二支社主委;安徽省公司法专业律师、安徽省建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亳州
  • 执业单位:安徽执惠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41620********54
  • 擅长领域:公司法、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