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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3金XX与梁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陈念劬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3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金XX与被告梁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金XX于2017年9月8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支配其诉权。原告金XX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金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75元,由金X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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