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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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康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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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讨债方式

发布者:于立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3748人看过

于 立 新律师)—债务清欠法律咨询电话:13621337122

    债务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者,对经济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十分精通,在债务诉讼和仲裁等法务实践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帮助委托人讨债中能起到巨大的作用,而且聘请律师独立进行合法讨债,有利于企业领导人节省精力去应付企业经营问题,不必过于担心讨债问题。 

     委托律师诉讼讨债

    较大多数的债务纠纷案件适用用诉讼讨债的模式,在进行债务诉讼的过程中,委托专业的经济律师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可以更好的把握案件的难度,指导相关证据的调查取证,更好的把握案件的主动性。

    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讨债

    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纠纷的“非诉讼调整”。
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委托律师代理、庭外调解,是解决各种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在追讨债务,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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