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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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康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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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债务人拖欠的信号

发布者:于立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531人看过

     多数客户在发生拖欠之前,一般都有信号或征兆,仔细研究这些信号,对预防客户拖欠和及时催收,都是有利的。

     1,突然或经常转换开户银行、账号。

     2,付款日期常常变更。

     3,付款开始不及时。

     4,推翻原来的付款承诺。

     5,未经同意退回有关单据。

     6,库存很大,并一直没有消化的动静。

     7,交易额突然增大,超过客户的信用限额。

     8,提出延期付款。客户提出改变原有的付款方式。

     9,在同行业中听到对客户不利的消息。

     10,在媒体或其他场合看到对客户不利的文字。

     11,在业务员中听到对客户不利的消息。

     12,突然更换负责人。由现金改为票据。

     13,不按全额清款。要求取消保证金。

     14,特别要求发货的速度。

     15,原本向竞争对手采购的设备全部转移至本企业。

     16,似乎已开出空头票据流通于市面。

     17,开始处理库存的商品或原来的楼盘。

     18,毫无理由地突然增加订货额。草率地、毫不计较地以高价进货。

     19,进货时验收相当随便。

     20,要求支票持票人宽延支票期限或拜托持票人不要兑票的事情。

     21,提出了破产申请。

     遇以上种种情况时,请召集贵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根据以上种迹象讨论判断客日户是否发生财务危机以及是否有可能发生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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