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新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康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讨债36计—杀一儆百催款兵法(五)

发布者:于立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944人看过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杀的“一”。

  选准这个“一”非常必要。选准了,确可以起到威慑他人的作用,选择不准,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第三、选择好要“杀”对象后,这时应考虑用什么方法来“杀”。

  普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述例子中所用的方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审理和宣判一是具有权威慑力,二是右以通过张榜公告晓谕众人,向其余债务人传信息。

  第四,“杀”了“一”后,债权人应及时将此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反馈给其余债务人,并以“一”的结局来警示迫使其他债务人还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