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浦北县韦女士的单位将人身意外保险赔偿金充作工伤赔偿一案。韦女士一审败诉。本人单独代理再审后胜诉,为韦女士保住6万元保险赔偿金。
2009年,代理柳州魏先生的银行卡在外地被盗刷消费一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魏先生36万余元。
2010年,代理陈某诉徐州某建设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全面胜诉。法院判决徐州某公司向陈某支付安装费和工程材料款。
2011年,代理刘某与黄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胜诉,江南区法院判决驳回对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赔偿中介费损失的诉讼请求,对方上诉后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2016年,代理秦某与苏某委托合同纠纷案胜诉。江南区法院判决苏某向秦某返还房屋征收补偿款37万余元。
2017年,代理桂某汽车运输公司与黄某租赁合同纠纷的二审。终审撤销一审要求桂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的判决。为该公司挽回了83万元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