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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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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离婚协议应该注意些什么

发布者:王艳律师|时间:2016年07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428人看过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因婚姻走到终点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协议,也是在注销结婚证前需提交给民政局的一份必备资料。

那么签署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时;而不是男女双方签字后。如果男女双方签字后,并没有去办理注销结婚证的手续,那么由于男女双方仍处于婚姻存续状态,离婚协议不生效。

第二,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窗口备有一份简略的离婚协议格式,只要男女双方将空白处填上即可。简略的离婚协议虽然方便,但是往往存在不够全面的弊端。如果涉及相对复杂的财产债权债务情况,简略的离婚协议根本无法涵盖,往往会有缺失,不利一方在离婚后追索另一方离婚前隐匿的财产。

第三,离婚协议中,如果有孩子的,一方在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同时,但户口并不在获得抚养权一方,最好在签订离婚协议前或者在协议中约定户口归属及牵户问题。如果涉及改姓问题,也最好在离婚协议中能有所约定。

第四,离婚协议有时又会是“混血儿契约”。在离婚协议中既包括人身关系的约定,又包括债的约定。而债的约定包括财产分割和财产赠与。赠与可能是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之间的赠与,也可能是对第三方的增与,往往第三方是当事人的亲属,亲属之间的赠与有时构成道德义务的赠与。

财产赠与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所以,离婚协议中有关于财产赠与部分,最好进行公证,因经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

      婚姻需要双方精心经营,能成夫妻便是难得的缘分,亦不会有苦大仇深的结,分时宜心平气和的散。

      祝各位家庭美满、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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