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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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小小车票的法律作用

发布者:王艳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580人看过

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比较枯燥,估计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答案,最多的可能是“武器、盾牌”,或者是其他。但是将法律施行或使用到个人时,法律还只是停留在书面文字上的内容,民事纠纷当中还需要一样武器——证据。

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民事纠纷当中所涉及的事实,更无从谈起赢得官司。

我曾经碰到一件生活中的小事,估计不少人都遇到过。

记得那时我刚进律所不久,单位里的律师指派我出差到上海调查取证。接受任务后,我隔天一早便出发前往上海。到了上海汽车南站,我赶时间便想打的士前往。

凡是车站,出租车司机早在乘客出站口等着,一位中年司机很热情的招呼我,更是替我打开车门。我便上了这位司机的出租车,令我没想到的是,司机真能聊,聊天说地,一张嘴从我上车到下车都没停过。待下车时,司机收了我98元车费。我心下奇怪,出租车怎么那么贵。办事要紧,我也没多细想,只向司机要了出租车发票,急匆匆的就去办事。但后来在法院等待立案时想想哪不对,便问坐在我旁边的一名本地律师,从南站到某某地打个的士大致要多少钱。那名律师告诉我大致要个30左右。我这才恍然,司机能聊估计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不让我发现他带着我绕了大半个上海。

原本,我想省时间才坐出租车,没想到遇到个存心废我时间的不良司机。一气之下,我便拿出出租车发票,拨打了上面的监督投诉电话,跟对方说明了情况。对方的回复是他们会核实,待核实后再联系我。

过了两三天,我一直没有得到出租车监督投诉方的回应,于是又打电话过去询问,但对方的回复却说:司机没有绕远路。我便回复对方:想证明司机到底有没有绕路,一我有发票,二沿路都有摄像头,追踪一辆出租车很容易。司机载客绕路的行为是种欺诈行为,如果司机不承认,那么我不但让他把车费全数退回,还会让他加倍赔偿。出租车监督投诉方在收到我的发票传真后,隔了一天,车费如数退给了我。

一段出差途中小小的插曲,在四天内解决了问题。而之所以能够得到很快解决,最主要原因在于我随手要了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我甚至不知道出租车的车牌号码,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投诉。

很多人都认为,法律离他们很远,其实不然。可能产生纠纷摩擦的情形,无处不在,就看当时可有留下那么一星半点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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