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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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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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曾莉律师成功辩护获缓刑

发布者:曾莉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28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Y某系小区保安,因怀疑被害人蒋某某在本小区内行窃,于是对蒋某某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蒋某某属重伤二级。
事发三日后,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建议为三至五年。

曾莉律师接受Y某家属委托后就立即展开相关工作,并综合案件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被告人Y某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
2、被告人Y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
3、被告人Y某已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谅解。

最终,法院采纳曾莉律师的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被告人Y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附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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