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Y某系小区保安,因怀疑被害人蒋某某在本小区内行窃,于是对蒋某某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蒋某某属重伤二级。
事发三日后,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建议为三至五年。
曾莉律师接受Y某家属委托后就立即展开相关工作,并综合案件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被告人Y某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
2、被告人Y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
3、被告人Y某已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谅解。
最终,法院采纳曾莉律师的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被告人Y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附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