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加盟费,能不能退?
很多人想投资,苦于没有好项目;面对网络上琳琅满目的加盟项目,让人雾里看花,不知真假;稍有不慎,一时冲动,可能就签订了名目繁多,名称多样的加盟合同、服务协议、合作协议等等。但是,交了钱后,才发现,项目没有商家吹嘘的那么好,服务更是谈不上,那么,你交的所谓的各种名义的加盟费,可以退吗?
1、先确认一个问题,你签订的合同名称可能多种多样,但归根到底,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以各类合作、服务的名义,做着加盟代理的生意,法律上叫特许经营合同。产生的纠纷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知识产权)的企业(即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合同而引起的纠纷。
2、既然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就可以适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根据该管理条例12条的规定,被许可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上述规定属“冷静期”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特许人,以缓冲被特许人的投资冲动,赋予被特许人可以反悔的权利,因此在合同签订的合理期限内,即使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此条款,被特许人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个是法律赋予加盟人的法定特权,加盟人一定要学会利用这一特权。
3、加盟人要注意以下几点:a、发现苗头不对,想解除合同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法律规定了冷静期,但是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建议越早越好。
4、对于特许经营一方,在发展加盟商时,注意加盟合同的合法合规性,一定要设置冷静期条款,明确冷静期时间,双方约定的冷静期受法律保护;超过冷静期,提出解除的,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