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杰律师

  • 执业资质:1350120**********

  • 执业机构: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正确区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

发布者:黄杰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432人看过

目前,很多人对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认识不足,造成主张权利走了很多弯路,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存在如下情形的,应认定为属于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1)提供劳务一方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自行提供工具设备,拥有专业技术,不以接受劳务一方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

(2)提供劳务一方未受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管理,不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和从属关系;

(3)提供劳务一方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并非单纯地提供劳务,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最终目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