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真树律师

  • 执业资质:1511320**********

  • 执业机构: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收钱方式不当,被判处缓刑一年

发布者:黄真树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431人看过

收钱方式不当,被判处缓刑一年

201662718时许,被告人胡某、杜某1与刘某等人在顺庆区果城路江天一色门口遇到被害人李某1,因李欠刘某的钱,双方到天成假日酒店茶房谈还钱事宜,被害人李某1没钱,但其他人也欠李某1钱,刘某便安排被告人胡某、杜某1带被害人李某1一起去找钱还刘某。628日凌晨0时许至23时许,被告人胡某、杜某1与被害人李某1一起由杜某1驾车到顺庆区潆溪镇、顺庆区城区多处找钱未果。期间被告人胡某、杜某1督促被害人李某1联系还钱,62817时许,被告人胡某电话联系两名男子(真实身份不详)将被害人李某1带至顺庆区西山风景区一偏僻处,被告人胡某与该两名男子对被害人李某1语言恐吓、侮辱、殴打逼其还钱。随后,被告人胡某、杜某1

    相关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抓获。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