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帮朋友伪造假币,获刑7年
2016年,为了省房租,被告人夏某住进了伪造假币朋友出租屋,后出于对朋友的道义,在朋友伪造假币忙不过来并要求其帮忙时,帮朋友压了部分假币的金线,两月后,在与朋友一起外出出售假币路上被公安抓获,后公安机关分别在其朋友租住的两处房屋搜出假币面额200多万元。
近日,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夏某属于受朋友要约参加伪造假币,并在朋友安排下做事,依法认定为从犯,但伪造假币面额超过3万元人民币,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万元人民币,宣判后,被告人夏某表示其不上诉。
朋友之间,帮忙是可以的,但当你知道朋友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请你不要为朋友帮忙,否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按我国法律规定,当你知道他人在从事犯罪活动,不管你出于何目的提供帮助,都可能认定为共同犯罪或者其他犯罪,本案中的夏某就是典型的案例,最终因出于好心让自己终身背上一个无法消除的污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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