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高德仁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汉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人身损害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高德仁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8日|分类:综合咨询 |19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再审申请人一审和二审中因无力提供“比对”样本导致鉴定报告结论是“无法得出结论”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一审时没有提交“比对样本”,二审时提交“比对样本”不属于新证据,告诉我们一个启示,凡是涉及笔迹鉴定的情况,必须要对“比对样本”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工作,因为这是输赢的关键。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凡是涉及司法鉴定的时候,尤其是“笔迹鉴定”时,一定充分重视提供“鉴定的样品”的充分性,否则结论是“无法判明”时就是自己的败诉判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