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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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发布者:张志河律师|时间:2020年07月30日|分类:劳动纠纷 |884人看过

  因受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在疫情期间自己的工作和收入的问题。那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该怎么办?

    疫情期间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对于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5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也即是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用人单位不仅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而且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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