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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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事实收养关系的司法认定与处理机制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8日|分类:离婚 |749人看过

事实收养关系的司法认定与处理机制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0年第6

【裁判要旨】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实施收养行为时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一方当事人以此为由拒不承担抚养义务。如果认定收养关系无效,则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权益将遭到严重侵害。为此,司法应当有条件地承认事实收养关系,以解决现实中大量存在的事实收养关系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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