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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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成年子女不得强迫父母接受探望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710人看过

成年子女不得强迫父母接受探望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0年第24

【裁判要旨】成年子女探望父母是行使赡养权和履行赡养义务的组成部分,是基于父母子女这一身份关系当然派生出的自然权利,符合社会人伦常情和公序良俗。当父母拒绝成年子女探望时,成年子女不能以强迫的方式要求父母接受探望,只能在征得被探望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协商确定何时、何地及以何种方式进行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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