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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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一方没有收入,离婚时就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6年09月01日|分类:离婚 |534人看过

一方没有收入,离婚时就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这是一种不公正的家庭观念所引起的对法律的误解。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和界定,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如无相反规定,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实际生活中,有的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需要照顾小孩,老人,没有工作,也没有实际参与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夫妻二人的分工,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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