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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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500人看过

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另一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当事人虽然达成协议,但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状况后,予以合情合理的解决。

       当事人不能据离婚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需另行起诉,法院确认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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