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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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离婚律师: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502人看过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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