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罗某,系银川市兴庆区某KTV娱乐会所工作人员,2017年4月14日,被告人罗某在上班期间,突然发现被害人王某等人在该会所负一层楼道内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会所经理张某上前劝阻王某等人时,被害人王某等人不但不听张经理的劝阻反而对张经理实施追打,被告人罗某见状,手持木棒将王某等人驱赶至K15包间内,用木棒殴打王某的头面部及后背,致其受伤。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
【承办过程】
2018年5月,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磊接受法院指派为被告人罗某进行辩。
接到指派后律师陈磊首先详细的翻阅了卷宗,认真的梳理了案件相关材料,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结合相关的法律,律师断定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如果已经对受害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并取得了受害方谅解,可以酌情或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陈磊律师本着宽严相济,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罗某。在会见的过程中,律师了解到,被告人罗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对其所犯的错误表示深深的自责,律师陈磊又多次给被告人及其家属作动员工作,让被告人家属给被害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以此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为自己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当初被告人罗某的家属说啥都不同意给被害人赔钱,律师陈磊对其家属即讲法律相关规定又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反复作其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害人拿到了赔偿款后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向法庭出具了《谅解书》,法庭最终对被告人使用了缓刑。律师陈磊一颗悬而又悬的心终于放下了。
【承办小结】
小不忍则乱大谋,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让心平气和,本案虽系因琐事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但是如果当事人都能冷静的处理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悲剧就不会发生。
通过本案,我作为代理律师,我最想说的是,冲动是魔鬼,打架没有输赢,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法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当你遇到人身伤害的时候,除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外你别无选择。
代理律师: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