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晓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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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遗嘱

发布者:厉晓倩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277人看过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虽然各种遗嘱成立要件各不相同,但所有遗嘱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遗嘱于立遗嘱人去世的时候生效,如生前把财产就给付继承人那叫赠与,不属于遗嘱。

立遗嘱人去世后给付继承人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把他人的财产写进遗嘱则无效,如现实中老人将自己租赁的公有住房遗嘱给子女,该遗嘱就是无效的。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正常,思维清晰,不糊涂。

立遗嘱人的遗产必须遗嘱给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如付给他人则是遗赠

以下分述各种遗嘱的具体书写要求,自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整个遗嘱必须立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

要把自己的财产书写清楚,什么财产给儿子,什么财产给女儿,财产较多可以逐条书写。或将所有财产只给其中一个子女等等都要书写清楚。字迹尽量整洁。落款时间要明确具体,且要签上立遗嘱人的名字。

自书遗嘱人生前要将自己的签名字迹留在国家的相关单位,如在银行取款时,或在医院看病时,或领取工资时等等都留下自己的签名。

代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无利害关系人是指不是继承人的外人,并且其中一个人代为书写遗嘱。

书写自书遗嘱的要求第2、3、4同样适用于代书遗嘱的书写要求。

有条件的话,可以将整个书写遗嘱的过程,如三人的对话、书写等同步

录音录像,制作成光盘,这样与书面的代书遗嘱相互印证更加完美。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机关所制作的遗嘱,有公证员作为专业人员的参与,这里不再赘述,口头遗嘱在现实中很难认定也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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