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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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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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发布者:郭建红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代写 |1320人看过

男方:李某,男,1985年5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女方: 张某,女,1987年4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双方于2010年2月14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夫妻双方决定以女方名义购买郭某名下的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平阳景苑9-2幢1单元9层901室的房产。男方同意将该房产产权登记于女方名下,上述房产产权属女方单独所有;产权与男方无关,无其他共有人。

二、男方同意该房产归女方所有,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个人对该房有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男方:XX       女方:XX

XXXX年 XX月 XX日     XXXX年 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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