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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苏湖城受聘担任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

2017年09月30日 | 发布者:苏湖城 | 点击:83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师生见面会于2017年9月24日下午在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龙岩厅举行,文法学院副院长傅超波、党委副书记叶扬捷、副院长陈小英、副院长柳建闽等学院领导和部分校内外研究生导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师生见面会于2017924日下午在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龙岩厅举行,文法学院副院长傅超波、党委副书记叶扬捷、副院长陈小英、副院长柳建闽等学院领导和部分校内外研究生导师以及2017级全体研究生新生参加了此次典礼。

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苏湖城律师受邀出席典礼并被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聘任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及协助指导学位论文写作。苏湖城律师系厦门大学民商法学硕士,2015年入选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律师,厦门大学福州校友会法律分会理事,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来,务实高效经办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其中无罪辩护案件亦不在少数,执业效果显著。近年来,苏湖城律师亦作为副主编参与编著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企业经营365个法律痛点解决之道》、《常见法律纠纷一站式解决》等系列丛书,苏湖城律师也经常撰写论文参与律协论文研讨,其中,苏湖城律师撰写的《特殊体质下因果关系认定与刑事责任承担》一文,荣获“2016年度福建律师实务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理论研究与实务技能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两条轨道,培养理论与实务技能兼具的法学人才,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之中,是当务之要。律所具有天然的实务优势,将律所与法学院校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使法学研究生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走出课堂,参与到实务当中,使法学理论在实务中得以应用,加深对理论与实务的理解深度及广度,不可谓不重要。

多年来,我所在支持法学教育的道路上始终如一。此前,我所便是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的社会实践基地,每年接收并指导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生进行法学社会实践,帮助解决法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此次,我所苏湖城律师受聘担任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使得我所在支持法学教育事业上更进一步。通过整合学校与律所两大资源平台,通过“一对一”的指导教学模式,让理论与实践分开,能切实培养每位法学研究生的理论水平与实务技能,这也是苏湖城律师接受聘任担任校外教师的初衷。

未来,我所将继续支持并参与到法学教育事业当中去,用律所的资源平台,为每一位法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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