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某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男与某女自愿离婚。
二、孩子姓名由 方抚养,由 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楼房一套(房屋产权证号为:),价值人民币 元,现协商归 方所有,由 方一次性给付 方现金 万元。贷款由 负责归还。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元,归 方所有, 方向男方支付 元。其他财产分配 。
四、夫妻(有)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平均分配。
五、一方有外遇,应该支付另一方人民币 元作为精神抚慰金。
六、男方可在 接孩子到其居住地,于 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