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因交强险引起的相关问题需要当事人认真应对,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第一,医疗费问题。伤员抢救治疗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只负责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往医院打10000元医药费,往往不够ICU病房(重症加强护理病房)三天的医疗费用,经济实力不足的当事人一定得在有关交警部门放车前,让医院明确医疗费用,让肇事方把医药费先付足。
第二,两种保险问题。《交强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法院对于商业三者险进行审理时往往会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问题出在商业保险合同上,按合同理赔,保险公司有很多除外免赔责任,如没有驾照、饮酒、逃逸等,碰到上述情况,如肇事车主无钱的话,赔偿将转头成空。对于伤者而言,尽快查封车辆,或许有轻微的补偿。
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至少在两种以上。对于营业性客运、货运车辆涉及的交通事故,往往还掺杂着挂靠、租赁、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非专业人员,大多数搞不清楚事故与保险的关系,不掌握不同保险险种之间的衔接关系,或因无法厘清挂靠、租赁、承包经营等复杂法律关系而造成责任主体遗漏、诉讼请求错误、赔偿项目及数额计算错误等致命缺陷。专业律师,可让上述缺陷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