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弟律师

  • 执业资质:1321320**********

  • 执业机构:江苏雅凯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发布者:杨友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5992人看过

答辩人:杨某,女,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沭阳县人,住沭阳县******。

被答辩人:王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沭阳县人,住沭阳县******。

答辩人(答辩人)杨某因与被答辩人王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诉状中述称答辩人借婚约索要20万元彩礼不是事实,是被答辩人的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缔结不成婚约。

2014年初原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后,同年2月份订婚,同居期间答辩人怀孕,怀孕前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是女方怀孕后,男方就开始推脱没钱不举行结婚仪式,2014年10月份,女方父母曾登门到男方家商量婚事,但是男方当场表示不结婚,导致双方感情出现裂痕。2014年10月份之后双方仍在同居,双方感情还可以,但是在之后相处的半年里,被答辩人未提出迎娶答辩人的想法或或作出迎娶答辩人举动,答辩人十分伤心。

因此,答辩人没有提出退婚要求,是被答辩人的行为严重伤害了答辩人的感情,也是被答辩人提出了退婚,被答辩人玩弄答辩人感情,从遵从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彩礼不应当退还。

二、对于被答辩人给付的彩礼28800元没有异议,但是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同居生活期间,被答辩人一直没有稳定工作,花钱如流水,钱款已经在双方同居生活期间消耗完毕。

三、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同居期间,答辩人发现自己怀孕,因被答辩人只是口头说会娶答辩人,但一直无实际行动,答辩人肚子一天天变大,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无奈流产,这给答辩人的身体造成巨大伤害,从关爱女性,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被答辩人提出退还彩礼的请求也于情不符。

综上,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返还彩礼于情于理于法皆不符,请法庭查明事实后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杨某

2015年*月**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