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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预约爆满:离婚律师给女人的10条忠告

作者:刘婷婷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41次举报

王宝强离婚案,暴露出婚姻法哪些反常识的地方?咪蒙离婚,公众号到底怎么分?当当网李国庆要离婚,为什么俞渝宁愿自曝家丑也不同意?为什么明明男方出轨,最后净身出户的是女方?......复工第一天,离婚预约爆了!你知道在婚姻里,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有人说,婚姻若非天堂,即是地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这次疫情的出现,让很多人看到了“地狱”。


“禁足”在家的几十天里,很多人不得不直接面对婚姻中的问题,与伴侣的不堪。


有人宅在家温暖如沐春天,也有人感到冰冷如淋风霜。


据相关的新闻报道称,从3月开始,多个婚姻登记处,离婚预约天天爆满。


总体来说,离婚的人比结婚的多!


没想到,疫情之后离婚人数激增,每天的预约都爆满。


工作人员称,今年受疫情影响,许多夫妻在家整整一个月,矛盾爆发,明显能感觉到办理离婚的人增加了。


“疫情不是制造了矛盾,而是暴露了矛盾。”


外在的原因,加上心中的意难平,告别的步伐汹涌而来。终究酿成了疫情之后的第一波“报复性离婚


离婚不过红本本换成绿本本,可是有形的无形的财产、孩子、婚姻里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付出.....离婚都该怎么计算?


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没几个人曾考虑过!


王宝强案让大家知道了,出轨的法律责任很轻,打破出轨就净身出户的谣言;
郎咸平让大家知道了,出轨方给第三者花出去的钱,是可以全部要回来的;
吴秀波又让大家知道,不仅可以把给第三者的钱要回来,还可以送她去坐牢;

而大多数名人出轨的案件,配偶都会出面站台,说明没有感情的婚姻,也可以因为利益而继续维持。

真的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女性主动为多,上面这张图已经一目了然。可是离婚起诉或许只是家事闹剧的第一步,涉及婚前财产、婚后老人出资的财产、出轨、全职妈妈的权益保护,又有几个人细想过?


离婚涉及的是法律,不要想当然的认为道德可以超越法律来维护被伤害那一方的“权益”!!



结婚前不要羞于谈钱,尤其女方  


你问我,婚姻究竟是讲感情还是谈钱,我的答案是,婚姻当然讲感情,但把婚姻当作感情却是完全错误的,说白了,很多没有了感情依旧能够维系一辈子的婚姻,但不论好的坏的婚姻,却一定避免不了共同的财产经济关系,一定会谈钱。




大家有没有发现,越有钱的人越不想离婚,两亿是个槛。白手起家的富一代,到了四五十岁,家庭财产超过两亿,哪怕感情出现裂痕,夫妻双方都会倾向于不离婚,如果达到几十亿以上就更是如此,因为离婚的代价太大。



去年当当网那两口子的离婚闹得沸沸扬扬,李国庆跟俞渝离婚,最核心的是要分当当的控股公司的股权。俞渝64.2%,李国庆27.51%,如果离婚,他们俩的股权就会变成45.855%,两者的投票权一样,都没法达到50%,除非他们还签过财产协议。所以,李国庆起诉离婚,俞渝不同意离婚。



资产两千万到两亿之间的家庭,情况就比较复杂了,离不离各有选择。



两千万以下资产的夫妻通常离婚很爽快,如果在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这些钱也不过是两三套房子,并不难分。



而完全没有什么财产的家庭,又会倾向于不离婚,无论如何凑合过下去,大概是这样的规律。


作为律师,我很鼓励情侣、夫妻把谈钱摆到台面上来。

尤其是女性,婚后要承担生育成本,社会习俗还要求女方兼顾事业与家庭,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羞于谈钱。要认清楚,不敢谈钱的婚姻,只能步步退让:


谈婚论嫁时不敢谈钱,怕嫁不出去,结果人家不给彩礼,房子不写你的名字;
结婚后不敢谈钱,怕离婚,结果什么共同财产都没有,就生了孩子;
生娃后,自己失去收入,对方出轨要离婚。此时才来谈,不好意思,没钱了。
现实是,感情好的时候,谈不到钱,就不要幻想感情破裂的时候能谈到。


这些年房价越涨越高,房子已经成为普通人最重要的家庭资产。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常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有一条要注意的是,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写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其中暗含的价值取向是,离婚前个人资产和父母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流失。也就是说,法律不鼓励依附型婚姻,靠婚姻换生存的时代已经翻篇了。


作为律师,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有能力,最好夫妻双方各自在婚前买房。

大多数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那合伙买房就要以双方名义买,以书面形式确定资金来源、性质、数额,和各自占房屋的份额。


如果已经婚前全款买房,让对方出钱装修,也是占对方便宜的。我建议考虑两点:

一、出装修等于对房屋有了贡献,建议直接房本加名加份额。而不是按法定的来,房子归自己,装修打水漂。

二、如果是男方全款买房,让女方装修,考虑到女性生育和家务对家庭的贡献,应酌情考虑生孩子后份额的增加,或者结婚多少年后增加份额。

至于那些在马上谈婚论嫁时,抢先按揭房屋的,完全是做法律的洞子、想占对方便宜。法律是工具,坏的是人心,当坏人用法律武装自己,你还敢裸着上阵吗?
家庭主妇/夫是个“高危职业”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婚后夫妻无论哪一方创造的财富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各分一半。



很多女性听到这里,就以为有保障了,放心回家做了家庭主妇,生完一胎生二胎,耽误五六年后,再想重回职场就很困难了。(很多全职奶爸也一样)



作为律师,我必须提醒大家,全职妈妈/奶爸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职业。


风险在于,离婚财产是否能真的分到一半并不确定,而且你怎么能知道你的伴侣名下有多少房产、多少银行账户,一共值多少钱?


如果你仅仅知道他的身份证号,去房管局、银行,他们都不会给你查的。只有本人能查自己名下的房产和账户。打离婚官司时,也要给法官提供具体的银行卡号、房产地址,法官才能去取证。


中小商人的离婚案是最难打的。因为他们财务状况很复杂,公司的钱不一定走公账,走私账也不一定用自己账户。收入、支出、借贷盘根错节,别说没经手的人,有时候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钱。他们这样做一般是为了规避经营上的风险,但如果要离婚,往往顺便连伴侣都防了。


婚姻里的隐形剥削


相信大家都知道,什么叫经济学上的剩余价值。在婚姻中,也有剩余价值,而且更为隐秘。


资本家主要通过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赚取利润。婚姻中,一方则通过要求另一方延长家务劳动时间来赚取无形资产,而长期专门从事家务的一方,ta的无形资产是逐渐清零的。




中国的文化男主外女主内,男性会美其名曰“为了事业”,回家心安理得的被享受女性为家庭所作的所有付出。(当然也有少部分是反过来的)


女性白天上班,晚上照顾孩子,为了家庭,可谓殚精竭虑。如果她也全心全意把精力投放到事业上,那么这位男主人就必须得把一半的时间投入到家庭中去,那可能他的事业上升就会受到限制。

这个剩余价值真的非常隐秘,常人难以发现。即使觉得有什么不妥,也道不出所以然。


我们传统的婚姻观从来都是在道德上要求女性承担大部分或者全部的家务劳动,否则就不是贤妻良母。而男性自己则从事社会劳动,从中获得无形价值,这部分价值离婚时不被分走,无需补偿无形资产清零的那一方(无赡养费)。

我们的法律,不认可生育和家务劳动的价值。在家承担家务,就意味着你的付出换来对方的增值,却得不到任何承认和回报。夫妻双方,让其中一方承担全部或者主要家务,就是婚姻里的一场隐形剥削。

这个事实,有的人看出来了,但装看不到。有些人完全看不到。有些人看到了,但因此也离婚了。有些人看到了,更不想结婚了。

实际上,婚姻中的每一个女人,我们都应该把更多的时间放到事业上,让男人共同承担家务,或者出钱购买家务劳动服务来分担。

出轨代价很小,不会不会不会净身出户



没写错,我是特意写了三个“不会”。

很多人对《婚姻法》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就是认为出轨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她们总是会揪住出轨不放,花大量精力收集证据,以为抓到对方出轨的把柄,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会。



事实上,在整部《婚姻法》里,没有一条条文规定,出轨一方要承担不分财产的责任,甚至连少分财产的表述都没有。


重婚和同居是法定赔偿理由,但是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5万以内,可以说是聊胜于无。

以王宝强离婚案为例,法院判决书里写:“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


这个判决虽然实锤了马蓉出轨,但王宝强提出的10万精神损害赔偿被驳回,只是出轨不算同居,争夺抚养权时,出轨更不是判定的考量因素,马蓉就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当中,出轨是一个感情问题,考虑孩子监护人的时候,更多是考虑他的抚养能力,孩子对他的依赖程度这些。

所以,当另一半在外面有了“小三”,该怎么办才能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收集、要合法收集,这个证据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但是是你的筹码,可以用来争取其他的权益。

一些专业的忠告


婚姻不是仅仅只有感情,但是我们维持婚姻最重要的手段还是感情。对于要走进婚姻的人,消除焦虑、教会大家搭建一个婚姻安全框架,很重要。



尤其是女性,需要有更多的自保能力,婚姻维系时是感情,感情没了就看自己的软实力,最重要的是经济能力、法商力。


把那些坑告诉大家,不是为了散播焦虑,而是希望你给自己的婚姻,上一道保险。

法律对婚姻里“弱势”一方的保护只是最后一道防线,婚姻里我们自己的不断档、永远拥有自己的独立经济能力、不断提升和夫妻双方同屏进步才是最重要的。

 这里有些反常识的法律知识 ,提个醒:


  • 彩礼、嫁妆在领结婚证前收,是个人财产。领结婚证后收,有可能因为无法证明来源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协议只能约定财产相关,约定一旦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一旦出轨净身出户等,都是无效的。
  • 不论结婚多少年,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如果写在子女一人名下,则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
  • 出轨不是判定抚养权时的考量因素。
  • 冷暴力、经济控制不属于家暴范畴。 
  • 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 离婚协议在办完离婚手续后才生效,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 有些地区离婚证并不像结婚证,随时去都可以办理,离婚有“限号”,需要预约。

——结束,是另一种开始——

摘自:麦克妈咪 合肥家事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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