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玲律师

  • 执业资质:1350820**********

  • 执业机构:福建坤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发布者:李亚玲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9日|分类:劳动纠纷 |444人看过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或“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一般情况下,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发生工伤时,很多人都会惊慌与悲痛,有的甚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士,遭遇工伤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遭遇工伤职工单位的名称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但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后,包工头自己雇佣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如果不能明确单位名称,便无从索赔。

二、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的材料。没有这些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无法对工伤予以确定。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

三、了解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是否参工伤保险会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承担,并且处理程序也会有所不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解。

四、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五、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申报工伤有可能导致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使单位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选择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也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很有可能因此受到损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因经济条件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