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律师网

您的信任,是做好工作的动力,能够帮助您,更是荣幸!做您身边的律师朋友!

IP属地:河南

孙超律师

  • 服务地区:河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河南长进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336281009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产租赁权能否抵押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 |246人看过举报

一、民法典房产租赁权能否抵押

房产租赁权是能够抵押,但是要遵守抵押不破租赁的原则,即租赁行为在前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是否可以转租

根据民法典规定,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才可进行转租,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河南 信阳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336281009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395749

  • 昨日访问量

    38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孙超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