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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有效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191人看过举报

近年来,因遗产纠纷导致的家庭纷争屡见不鲜,为避免日后矛盾,符合逝者生前的意愿,现在订立遗嘱被越来越多人所接受。目前,浙江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最多,订立有效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浙江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最多,订立有效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6月22日,《浙江遗嘱库白皮书(2016-2021)》公布,显示浙江立遗嘱的人群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占比40%,父母为隔离子女婚姻风险比重上升。

  遗嘱人子女情况。浙江遗嘱库于2016年6月22日由浙江民生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21年期间,浙江遗嘱库咨询登记比从42.05%逐步上升到 80.15%。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余年份的登记比例逐年增长。截至6月21日,累计咨询预约登记量已经超过6万份。各种普法服务惠及10万余人,服务资产达2000多亿元。

  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在立遗嘱人群中占比最大,达40%,其次为两名子女家庭,占比30%。

  《白皮书》显示,浙江独生家庭订立的遗嘱中,父母为了隔离子女婚姻风险的比重在升高。为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遗嘱中会指定给儿子或女儿一个人,不作为其婚姻共同财产。

  遗嘱人年龄情况从遗嘱登记人性别看,女性立遗嘱的比例高于男性,占55%。从立遗嘱人年龄情况看,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依旧是浙江遗嘱库订立遗嘱的主流。同时,越来越多的中青年人也开始关注遗嘱问题,这部分立遗嘱人往往个人财富的积累到一定数额,同时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为避免天灾人祸等意外的发生,选择订立遗嘱作为对亲人的保障。

  从遗嘱财产情况看,不动产占比最高,达90%。此外,《白皮书》指出,年青人遗嘱中涉及的财产虽然占比低,但财产种类更为丰富,涉及支付宝、微信、QQ、网络游戏等多种虚拟财产。

  二、订立有效遗嘱的注意事项

  注意一: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可知,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二:遗产应予以交代

  遗嘱人应当对自己去世之后的遗产予以交代,包括遗产的范围、名称、数量。只要是遗嘱人合法的个人财产,不论是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还是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均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注意三: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

  遗嘱人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如继承人不明确,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注意四: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

  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指明各继承人可继承财产的具体财产名称、份额或数量。如果指定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某项财产的,应当写明各继承人所分财产的具体份额或数目。如未写明继承份额,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继承权,即平均分配该遗产;遗嘱中尚未处分的财产,该财产即为未处分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注意五:可以撤销、变更遗嘱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可以表达逝者的真实意愿,同时可以避免百年后家庭之间不必要的遗产纠纷。在此提醒那些打算订立遗嘱的老人,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以上五点事项。

  二、公证遗嘱的法律必要性是什么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

  一是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二是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

  三是当数份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应当高于其他遗嘱。当书立时间不同的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有公证遗嘱的,非经公证程序,其他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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