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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5日|分类:抵押担保 |521人看过

       现在为了顺利借到钱,一般人会找熟识的朋友做保,虽然给朋友做担保可以讲情面,可是一旦朋友到期不还钱,那么做保的一方就要承担还款义务。特别是答应做连带担保的,借款人违约还款的,保证人将会承担以下的后果: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控告保证人。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证中,出借人找借款人还款未果的,经过诉讼或是仲裁后还是不还的,并且经过法院执行后确定无力还款的,那么出借人即可转而找保证人还钱。

  而连带保证的责任较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并且不管是追偿还是控告都没有先后之分。

  2、被宣判破产。如果保证人的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

  不过,保证人被追偿后,可以接着找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肯积极还款的,照样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追偿的。

  一般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时得走以下的步骤: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债务人积极还款,并提供保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2、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根据管辖法院的规定,一般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起诉被受理立案后,接着按照法院给的通知书进行。

  4、按时出庭应诉,如果提起诉讼后,没有出庭应诉的,那么法院可以做撤诉处理。

  最后,其实很多人在给人做担保人时,并不知道担保的法律风险,等到被起诉追偿时才有所意识,但是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回避还款义务了。但是,如果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是被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和债权人串通欺诈的,那么建议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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