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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给差评被报复怎么办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1017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因为网购时留下了差评而被卖家“报复”,例如常见的报复有:骚扰电话、骚扰短信、寄来恐吓物品等形式。网购消费者面对差评带来的“报复”后果,做法可以参考以下:

首先,保存证据,比如和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若收到骚扰、恐吓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保存通话、信息记录,以及可以查证的信息来源;

其次,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投诉;

第三,情节严重者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有证据证明卖家确实存在电话骚扰、侮辱、恐吓等行为,则该卖家已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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