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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盗如何理赔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840人看过

当被保险人发现车辆丢失后,首先应及时向110报案,并且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与被保险人联系,到丢失地点进行查勘,并协助被保险人进行后续环节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才可到承保公司进行索赔;如在60天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修复费用。保险公司会在确认索赔材料齐全后10日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车主索赔时,须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发生全车损失,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

购买保险时全车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如果是二手车,应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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