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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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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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发布者:孙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个人独资公司法 |1165人看过

两者区别主要有:

1、成立形式:前者为非公司制的“企业”,后者为“公司”;

2、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上:前者为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为以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除外情形: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时,投资人也要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税收方面,前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4、适用法律方面:前者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后者适用《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5、信用方面:前者信用度要高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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