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案件经验谈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2394人看过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协议、婚后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分居协议


结合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下面简单进行介绍:
一、离婚案件主要处理三个内容。
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数额。孩子的探望权。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二、离婚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携带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注意:1、户口本信息和身份证信息一致。
2、户口本上要显示已婚。
3、民政局一般要求离婚协议按他们的格式做,建议有律师陪同,对夫妻双方的特殊约定进行把关。
(二)诉讼离婚
1、案件管辖地:被告经常居住地。北京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居住证明,法院认可的是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出具的证明。
2、立案当事人必须到场。携带身份张、结婚证、诉状两份及证据材料两份。
3、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场。
4、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争取抚养权要举证证明孩子随自己生长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5、财产方面。首先要确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必要时可以通过律师调查和申请法院调查。
6、如果调解离婚,一定注意调解协议的实用性,便于执行。
以上是本律师的一些经验总结,时间仓促,不明白之处欢迎来电咨询.  

文章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