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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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官必问4个问题,这样答更容易胜诉

发布者:胡华东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741人看过


1、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认识的?交往时间是多长?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为什么要离婚?


如果你想尽快离婚,可以在如实回答的基础上,尽量向法官传输双方感情基础薄弱的观点,如经人介绍认识非自由恋爱;当时年龄大了,家人催婚,未经深思熟虑就仓促结婚等。


对于是否有和好可能,一定要态度坚决地否定,否则法院就会借此来进行调解。


关于离婚原因不要只顾着输出情绪,最好简洁地说清楚感情破裂无法修复,如果对方存在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要主动和法官讲清楚,一定不要有“家丑不外扬”的迂腐思想。



2、之前是否分居?分居多久?


如实回答即可,但记得一定要说一直在分居,不要说偶尔还在一起住,如果可以拿出某一方已经搬出住的租房合同就更好了。



3、孩子是谁在带?


如果你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说孩子一直和你生活在一起。


一般来讲,抚养权的归属主要跟孩子的年龄、孩子生活环境、跟谁更亲密、双方的各项条件(工作、学历、经济收入、住房等)、男女双方父母的情况等有关。


所以,争取抚养权的关键是向法官陈述自己为什么比对方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事实,例如:

孩子一直是自己在抚养,对自己更依赖(如果孩子年龄为8岁以上,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法官一般会遵循孩子的意愿);

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父母身体健康有固定住房可以帮忙一起抚养孩子等等。




4、有哪些共同的财产?有没有外债?


一定要把房子、车子等财产提前做好统计,如果自己不清楚,就申请法院来进行调查。


对于不清楚不了解的债务,一定要坚持三不原则,即:不知道、不承认、不追认。不管怎样,都要调查清楚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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