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息的本质是,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但最终还款时计算利息的本金依旧包括一开始被扣掉的那部分。也就是说,同样的利息支付了两次。
砍头息常见套路:
1. 砍头息借款方式不合理,但双方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该还的钱依然要还。根据《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利息被预先扣除的,则按照实际收到的借款计算利息,到期需要还款的金额也是砍了头息后的数额。
2. 借款人主张借款本金存在预扣利息,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借款本金认定属于事实认定,出借人提供借条及银行流水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及款项已实际交付,就完成举证责任,而借款人主张借款本金存在预扣利息,应当承担反证证明责任,如果其提供的银行流水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