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天,章某经朋友介绍开始参与赌博。刚开始时,赌博带给章某的收益颇丰。章某又叫上爱人邹某一同参与赌博。慢慢地,章某在赌博上开始输钱,不仅将之前所赢的钱全部输完,还将自己的积蓄输光。为了将输出去的钱赢回来,章某又在亲朋好友处借钱,结果仍然是惨败。
2013年初,经他人介绍,章某向程某借款21万,一个月还清,利息为一万元。章某自认为自己的钱能够通过此次的破釜沉舟一次性全部赢回来,经程某的再三要求下,章某夫妇与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章某和邹某将自己价值60多万的房屋以22卖给程某。同时,章某和邹某又与程某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内容为:章某夫妇应当在一个月内将程某的借款还清,逾期未还,章某夫妇与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
章某夫妇拿到钱后,经过赌博全部输光。程某等人深知章某夫妇无钱还款,便将章某夫妇的房屋冻结,并提起了要求章某夫妇交房的诉讼。收到法院传票后,章某和邹某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中。该房屋是章某夫妇以及子女和父母唯一的居所,若该官司输了,那么,章某及其家人将会流离失所,凄惨不堪。
章某经人介绍后找到了我,章某将详细情况告知我的时候,只见邹某在一旁泣不成声,悔不该当初贪图便宜。接手此案后,本律师经过分析整个案件的情况,对程某的诉讼提出了反诉。本案在当地法院比较典型,故此,法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由该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对我方的反诉进行了认真的审理。
庭审过程中,程某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本律师在询问本案最关键的证人时,该证人在本律师的错综复杂的询问下终于露出了马脚,把本案最关键的事实陈述给合议庭。同时,本律师向法庭申请章某的两个朋友出庭作证,庭审中两位证人向合议庭陈述了章某夫妇在向程某借钱时是经济极度紧张,到处欠债的情况下向程某借钱的事实。本律师还向程某询问当前的房价以及本案是借款还是房屋买卖的事实。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在最后的辩论阶段,本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向合议庭详细阐述了本案实质为借款而非房屋买卖的事实。同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对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相关规定,以及合同法制订的法理依据向合议庭深入浅出的叙述。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程某的诉讼请求,撤销程某与章某夫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感觉全身是如此的轻松,同时也替章某感到高兴。法律从来都是公正的,程某并没有上诉,她也知道,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占有他人财产是徒劳的。
10年 (优于63.36%的律师)
2次 (优于80.11%的律师)
3150分 (优于88.94%的律师)
一天内
23篇 (优于98.98%的律师)